新疆:能源、交通等8大領域均可采用PPP模式
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文件,要求放寬民間投資市場準入條件,在能源、交通運輸、水利、環境保護、農業、林業、信息通信、重大市政工程等8大領域均可采用PPP模式進行建設,進一步激活民間投資潛力和創新活力。
記者從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了解到,根據新近印發的《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(PPP)有關工作的通知》,基礎設施領域PPP重點項目范圍基本涵蓋了電網、電站、油儲設施、鐵路、公路、機場、輕軌、物流園區、信息平臺、引調水、水土保持、污染治理、生態修復、高標準農田、扶貧搬遷、旅游農業、防護林、儲備林、空間基礎設施、通信、供水供熱供氣、垃圾處理、地下綜合管廊、公共停車場等重點項目類別。
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相關工作人員表示,由于基礎設施領域PPP項目的投資主體多元化、建設及運營期限長,操作起來的復雜性、風險性較大,通知進一步規范了基礎設施領域PPP項目操作流程,對15個關鍵環節的操作要點、注意事項進行了詳細的要求,積極穩妥地推進基礎設施領域PPP模式規范健康發展。
此外,通知對基礎設施PPP項目的投資回報也有明確規定,社會資本參與基礎設施PPP項目建設運營的投資收益率原則上以銀行貸款同期基準利率為基數,并考慮項目建設運營周期長短適當給予上浮,同時也要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,防止政府和使用者負擔過重,建立合理的投資回報機制。